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科技公司以医疗养老为名诈骗老人3.5万元

某科技公司以医疗养老为名诈骗老人3.5万元

【标题】某科技公司以医疗养老为名诈骗老人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医疗养老顾问岗位,后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医疗养老顾问'岗位招聘信息,自称公司客服人员的李某某(身份不明)以提供医保报销渠道为由,诱导其下载'健康通'APP。APP内显示'金融机构合作项目',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通过虚拟操作指导其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前期通过'退款理赔'名义返还1000元小额资金,后期以'账户冻结需解冻费'为由要求转账3.5万元。后该APP被工信部下架,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医疗养老资质,遂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仅提供兼职平台,诈骗行为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导致,且已退还部分款项,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操作界面截图、对公转账记录及与李某某的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平台审核流程,且对APP运营主体身份无法说明。仲裁员结合APP下架信息及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医疗养老场景、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诱导开启屏幕共享等功能,构成诈骗行为,但张某某未核实公司资质亦存在疏忽。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条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诈骗,核实机构资质及资金流向。平台方需完善审核机制,防范虚假招聘信息。维权时应注意保留APP截图、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