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金融机构诱导扫码转账受害者索赔
【标题】冒充金融机构诱导扫码转账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项目产生纠纷,涉事APP已被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市某教育培训APP报名课程,客服以'金融理财资质认证'为由要求缴纳3.5万元费用。期间多次接到自称'某银行财务人员'的电话,对方伪造银行政务系统界面,谎称需通过扫码支付完成资质办理。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二维码转账后,APP突然下架且无法联系客服,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金融机构合作背景构成诈骗;公司称系第三方支付平台操作,且已提供'合同协议'证明交易合法性。双方对资金流向及是否存在还款意愿产生根本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仲裁委要求公司解释资金使用去向,其财务人员无法说明3.5万元具体用途。经比对涉案APP与正规金融机构平台,发现存在高度相似的界面设计及话术套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2.8万元培训费用,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金融机构合作'等话术陷阱,保留通话录音及电子凭证。对要求扫码支付的陌生平台需核实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中合同协议存在重大瑕疵,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