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应聘养老项目被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应聘养老项目被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顾问岗位,因轻信对方承诺被诈骗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养老顾问招聘信息,对方以提供医疗养老项目为诱饵,要求其先缴纳3.5万元培训费。通过视频面试后,冒充招聘人员的王某以公司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手机银行向对公账户转账,并多次要求提供短信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被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固定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转账系双方自愿的培训协议,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支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聊天记录云端备份,确认王某使用公司名义但未出示营业执照。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显示收款账户与公司注册信息不符,且存在频繁要求验证码的异常操作记录。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文本,无法说明实际业务流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王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公司未尽审核义务,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规定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聘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高额培训费陷阱。电子数据固定应同步截图、备份,及时报警止损。企业招聘需完善身份验证程序,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