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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诱导征信修复遭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诱导征信修复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老年群体)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征信修复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对方以'征信修复可提升贷款额度'为由诱导其投资理财。通过电信电话场景持续3周的推销,张某某被要求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服务费,并多次提供手机验证码。公司以'脱离平台交易更安全'为借口拒绝配合调取交易记录,实际通过伪造合同协议收取费用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自愿签订合同,且已按约定提供'修复服务'。双方对'涉案金额如何认定'存在争议,张某某称实际未获任何服务,公司则声称已履行协议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员工的通话记录、二维码支付凭证及伪造合同协议。公司仅提供格式化账单截图,无法说明服务内容。仲裁委要求调取社交平台账户信息,但因公司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导致信息获取受阻,最终依据证据链不完整程度及通话内容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欺诈民事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6条虚假投资宣传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老年群体易成目标。维权需保留完整证据链,包括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要求脱离官方渠道的异常沟通。涉案金额认定应结合资金流向与实际服务履行情况综合判断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