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假药诈骗案:虚拟币转账遭要求共享屏幕
【标题】老年人假药诈骗案:虚拟币转账遭要求共享屏幕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为65岁退休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为名实施诈骗,涉及假药交易及虚拟币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加入'健康关怀'群组,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成员以'新型养老医疗项目'为由诱导下载虚假APP。对方声称购买特定假药可治疗慢性病,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账户垫付3.5万元药费。在转账过程中,诈骗团伙多次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声称需核实交易信息。后张某某发现该APP无法正常交易,且收款账户系第三方控制,遂向仲裁机构申请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虚假交易,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的网络借贷合同,且已完成部分服务。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真实药品交易及虚拟币转账的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操作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模板,未能出示实际药品交付凭证。仲裁员通过电子数据鉴定确认收款账户与公司登记信息不符,且APP存在诱导操作痕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利用虚假医疗信息实施诈骗,其要求屏幕共享的行为构成对老年人的诱导性操作。裁决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追缴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养老医疗'类网络诈骗,建议核实交易对方资质及药品真伪。维权时应同步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证据,必要时申请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防范虚假宣传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