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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平台)因诈骗纠纷诉至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QQ号,对方以办理医疗养老贷款为由要求其进行屏幕共享并转账。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微信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QQ号与平台官方账号相似,且对方以保健品名义诱导其进行虚假理赔操作,遂于三个月后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冒充专员诈骗;平台辩称诈骗行为系第三方伪造账号实施,与其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QQ号冒充专员行为存在监管责任及转账与诈骗的直接因果关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短信往来记录,平台提供账号实名认证材料。因张某某未能完整保存屏幕共享过程证据,且报案时间滞后,仲裁庭要求补充证据期间,平台未主动提供关键后台数据佐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1.2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账号实名认证与异常行为监测,用户应警惕陌生贷款名义要求屏幕共享。本案警示:因未及时保存证据导致损失扩大的,平台可免除部分责任,但存在监管疏漏的仍需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