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币诈骗损失难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假币诈骗损失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假币诈骗导致经济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推荐虚假投资平台。张某某按指示通过银行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并多次通过电话沟通要求扫码付款。后发现该平台系假币调包骗局,实际未发生真实交易,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交易系自愿行为,且未实际收到假币,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但证据链存在断裂。公司对交易真实性提出异议,称无法核实平台资质。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虚假平台特征,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交易行为,支持返还部分款项并追缴违法所得,但因证据不完整未全额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骗局,转账前务必核实平台资质。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假币调包应立即报警。投资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资金操作,避免扫码支付至不明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