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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大学生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大学在读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虚构贷款场景骗取个人信息及资金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收到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私信,称其参与政府贷款项目可获中奖资格。对方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及银行流水,承诺可协助办理贷款征信。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信用卡支付500元手续费后,被诱导下载伪造的政府服务平台APP,按指示进行贷款刷流水操作。期间资金经多级账户拆分转移,最终导致约3.5万元损失。公司员工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办理为由持续联系受害者,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骗取信任,虚构贷款项目导致损失;公司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且已履行告知义务。核心争议在于李某行为是否构成刑事诈骗及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信息后,发现李某使用伪造工作证头像,聊天记录显示其刻意引导张某某提供敏感信息。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且承认员工曾协助完成资金拆分操作。经质证,银行流水显示资金流向与虚构贷款场景高度吻合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2万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虚构事实方式骗取财物属犯罪行为;《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个人信息非法获取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社交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监管,公众应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贷款骗局。遭遇资金拆分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陷入多级诈骗陷阱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