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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虚拟币投资被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虚拟币投资被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纠纷案,张某某为婚恋交友平台用户,公司为虚拟币投资平台运营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区块链行业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虚拟币投资平台进行充值。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账户被冻结,要求退还本金遭拒。平台官网显示李某为认证会员,但其实际为诈骗团伙成员,通过伪造项目资料诱导用户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投资,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服务,不承担资金监管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平台网站截图、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会员认证截图。经调查发现平台存在违规推广虚拟币、未明确提示投资风险等行为,且李某与公司法人王某存在亲属关系,系团伙成员分工配合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经营者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合作机构资质进行审查,投资者应警惕'高回报'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平台若存在诱导性宣传或未尽监管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