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贷款专员骗局致3.5万元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贷款专员骗局致3.5万元损失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是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要求张某某缴纳贷款保证金3.5万元。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2万元后,李某伪造贷款审批通过的网站截图,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权限。后李某将张某某账户资金转至境外,导致账户被冻结,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张某某报警后发现李某实为普通用户,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及利息;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网站截图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过程中,法官认为平台存在用户身份审核漏洞,且员工有明确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保证金2.5万元并赔偿部分利息损失,剩余0.5万元因张某某未充分核实身份认定为自身过错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79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第25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认证,求职者需核实对方资质再转账。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对高回报投资要保持警惕,切勿随意开启屏幕共享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