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养老服务APP诈骗追偿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养老服务APP诈骗追偿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该公司主营养老服务项目,通过APP推广虚假投资理财服务。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公司组织的养老政策宣讲会上,被引导下载某养老服务APP。APP界面模仿正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医疗养老项目退款理赔'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保证金。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发现资金被转走遂向公司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则称APP为第三方合作产品,自身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已配合冻结账户。双方对APP是否属于公司实际控制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时使用的公司企业微信截图、支付凭证及短信记录。公司承认APP曾在其服务器运行但否认直接参与诈骗,提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短信记录与APP注册信息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对合作APP的资质审查义务,存在管理过失,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回张某某2.45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
【分析启示】企业需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员工应提高对'屏幕共享'等操作的警惕性。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发现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支付记录、通讯截图等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