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中奖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中奖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步行街遇到自称政府工作人员的男子,以能消灾祈福为由诱导其参与虚假中奖活动。对方通过电话指导下载某科技公司APP,谎称需支付保证金领取奖品,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转账约3.5万元至虚拟货币账户。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无法正常登录且无任何奖品信息。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称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案发地监控视频确认嫌疑人着装与证件信息造假,要求被申请人提供APP运营资质及交易流水。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有效证据,仲裁员结合通话记录与平台信息调取情况判定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虚拟货币交易金额3.5万元及银行手续费损失5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虚假中奖陷阱,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虚拟币转账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建议通过正规银行渠道进行大额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