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冒充官员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老人被冒充官员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诈骗产生纠纷,案件涉及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接触到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诈骗分子,对方以'政策扶持项目'为名推荐股票投资。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通过支付宝转账要求其缴纳'资质认证费'共计约3.5万元。资金转入所谓'虚拟币交易平台'后,诈骗分子以'办理公共服务需先缴费'为由持续索要费用,最终平台失联导致张某某损失全部款项。张某某提供完整通话记录及转账凭证,证明其受骗过程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存在诈骗行为导致损失,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仅提供投资渠道未参与资金操作,且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明细及通话录音,证明诈骗分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虽否认关联性,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庭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审慎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违法所得,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结合双方举证情况作出裁决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新型诈骗手段,投资理财需通过正规金融平台。建议老年人投资前核实对方身份,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受骗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企业应加强员工合规培训,防范被利用作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