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冒充老师诈骗3万元遭提现拒付
【标题】大学生被冒充老师诈骗3万元遭提现拒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浏览金融课程时,被自称某证券公司投资顾问的'李老师'添加好友。对方谎称能帮助其办理贷款征信修复,诱导其通过信用卡支付5000元保证金。后以需缴纳'手续费''材料费'等名义分四次转账约3.5万元,期间通过线下街面见面活动进一步骗取信任。资金到账后,所谓'老师'失联,平台信息显示交易对手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但该公司拒不配合退款理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双方对资金流向真实性、公司是否具备履约能力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电商平台交易流水,核实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的4笔转账记录。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诈骗行为无关联,亦未说明资金使用规范。仲裁员实地走访案发街面,确认该公司存在违规经营活动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72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结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认定公司存在过错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骗局,核实机构资质后再付款。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保留银行流水等证据,通过平台投诉及司法途径维权。电商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和交易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