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婚恋平台遇假投资诈骗3.5万元

学生婚恋平台遇假投资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遇假投资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张某某通过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高管的李某,被诱导参与高收益理财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与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李某展开聊天。李某以'内部理财渠道'为由,承诺年化收益达30%。张某某先后三次通过银行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导致资金损失,要求追回全款;平台辩称已履行用户身份验证义务,且转账行为系用户自主操作,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报警回执。平台提供用户注册协议和风控系统日志,但无法证明已履行对李某身份的核验义务。仲裁员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对平台责任进行重点审查。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0日内退还张某某投资本金约3.5万元,并承担50%的维权费用。认定平台未充分履行对异常交易的审查义务,与诈骗行为存在间接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查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虚假金融信息;投资者应核实对方资质,不轻信高收益承诺;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损失扩大。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