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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领导骗取员工培训费

【标题】企业主冒充领导骗取员工培训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入职后遭遇精准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时,与自称公司高管的李某某建立婚恋关系。李某某以'内部投资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万元培训费办理投资理财手续。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投资项目,且李某某身份造假,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公司未授权相关事项,且合同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招聘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的合同协议,发现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并虚构投资项目。公司虽提交员工考勤记录,但无法证明李某某权限范围,亦未举证实际履行交易

【仲裁结果】认定李某某冒充领导实施精准诈骗,公司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员工身份验证机制,警惕婚恋场景下的资金往来风险,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并报警。公民需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避免通过虚拟币进行大额转账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