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投资骗局员工索要赔偿被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投资骗局员工索要赔偿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诈骗纠纷申请仲裁,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伪造的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平台注册账户。平台显示账户异常需补足资金,李某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向虚拟币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平台突然无法登录,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平台域名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业务无关,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非法占有目的,要求返还投资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签订电子合同,平台运营与公司无关,认为员工主张缺乏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异常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管理文件,未能证明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依据电子合同中模糊条款及平台运营异常情况展开审理。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协助虚假平台运营的过错,判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合同撤销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投资为名的诈骗陷阱,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虚拟币异常转账应立即报警。用人单位需严格审核业务合作方资质,避免因管理漏洞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