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因医保报销问题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民警的李某,对方以医保报销需缴纳安全保证金为由,诱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至指定账户。李某声称需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的APP完成资金验证,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线下见面并提供银行卡信息。直至6月,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分子,资金已被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被骗,公司则称已按协议完成服务且无法控制用户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及监控视频,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警官证与公司客服账号实施诈骗。公司提交的用户协议中未明确安全账户风险提示,张某某提供网贷提现记录及通话录音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退还1.05万元资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
【分析启示】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及风险提示,用户遇自称公检法要求转账需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本案因报案延迟导致损失扩大,建议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