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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币调包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假币调包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APP,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金融机构内部渠道为由,承诺可帮其在电商平台办理高额退款理赔。在线下见面时,李某出示假币冒充真币获取信任,随后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通过二维码收取约3.5万元服务费。后APP因涉嫌诈骗被强制下架,李某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金融机构人员身份并使用假币实施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用户私下交易风险自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专业术语诱导用户,审查二维码收款记录证实资金流向异常。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假币鉴定报告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连带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严格审核用户资质,对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干预。建议用户核实对方身份时要求视频验证,发现假币调包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平台封停涉案账号后仍需配合调查,避免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