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65岁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中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李某谎称公司可提供征信修复服务,承诺通过垫付教育培训费用后返还佣金。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后发现李某实为骗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期间李某多次通过支付宝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最终资金消失无踪。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并称资金已转给第三方代理机构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支付宝转账记录、虚拟币交易凭证及社区监控视频,发现李某使用伪造工作证与张某某线下接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合同及第三方代理证据,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其明确要求'公司账户收款',但实际资金流向虚拟币平台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申请人2.8万元并支付利息,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虚拟币诈骗,应核实企业资质并确认资金流向。老年人群体需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