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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支付宝骗走养老钱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支付宝骗走养老钱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案由为虚构医保报销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医保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能帮其办理医疗养老报销为由,通过婚恋交友建立信任后,诱导张某某向其提供的支付宝账户转账约3.5万元。李某谎称需将资金转入第三方账户进行'征信修复',并在转账后要求财务人员脱离平台交易,导致涉案账号被平台封停。期间李某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张某某催促转账,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款项系张某某主动转账且未签订合同,不应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通话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停通知,认定李某虚构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虽否认,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局,应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遭遇资金快速转移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冻结涉案账户,避免损失扩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