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征信修复诈骗案张某某被骗3.5万元
【标题】员工征信修复诈骗案张某某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求职时遭遇征信修复骗局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入职后,公司员工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谎称可通过APP操作解除其账户冻结状态,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服务费。李某伪造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身份,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以系统验证为名多次骗取其信任,最终导致张某某信用卡账户被冻结且未获征信修复服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该交易为自愿民事行为,且已通过APP截图证明服务存在,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涉案APP截图、信用卡支付凭证及账户冻结证明。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服务协议,无法说明具体服务内容。仲裁员结合屏幕共享操作记录与金融机构核实结果,认定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3.5万元服务费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条款,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核实机构资质时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用人单位需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防范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遭遇屏幕共享诈骗应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