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调包投资诈骗致损失超3.5万元追缴难
【标题】假币调包投资诈骗致损失超3.5万元追缴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涉事平台被认定为虚假平台,案件涉及信用卡支付及短信证据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招聘信息时,被冒充招聘人员的客服诱导点击虚假投资链接。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资金异常,随即报警,但因已错过银行紧急止付窗口,损失未能挽回。警方调查发现该平台系伪造,且涉事客服使用假币进行交易调包。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应追缴违法所得;公司则称已按协议处理交易,且无法证明其直接参与诈骗行为,要求驳回全部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短信截图、信用卡支付凭证及假币鉴定报告,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信息。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明显虚假特征,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完整交易链条证据,故对责任划分进行重点审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平台监管过失责任,酌情返还张某某部分投资款共计2.8万元,其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交易安全,平台方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电商平台应强化资质审核,消费者需警惕高回报投资陷阱。遭遇假币调包等诈骗手段时,应及时留存证据并报警,但需注意止付时效。仲裁机关结合证据完整性与平台过错程度作出部分支持裁决,凸显举证责任对案件结果的关键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