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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骗老人贷款提现遭拒

【标题】冒充公检法骗老人贷款提现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电信诈骗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安部门的电话,称其征信异常需立即处理。对方引导其下载某贷款APP并缴纳3000元'保证金',承诺可办理3.5万元贷款。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支付费用后,发现APP无法提现且被下架,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APP为非法平台,公司未取得金融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贷款流程,用户操作失误导致提现失败,且已提供合同协议证明服务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录音、支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仲裁员调取APP备案信息确认其非法性,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发现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对虚假征信诈骗的界定

【分析启示】提醒老年群体警惕'征信异常'话术,核实贷款渠道应通过正规银行。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与资金监管,发现非法APP应及时封禁。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