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征信修复骗局被索要扫码付款
【标题】求职者遭征信修复骗局被索要扫码付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因征信问题被诱导参与虚假服务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某。对方称可修复其征信记录,需先支付3000元验证费用。张某某通过线下见面确认后,按要求在某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并转账至李某某提供的收款账户。后以APP截图为证据要求退款,却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资质且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虚构征信修复骗局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该业务属第三方合作,转账记录无法证明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提供合作协议。经核对网贷平台提现记录与转账时间吻合,结合李某某虚构公司资质的陈述,认定存在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0条关于证据规则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及经营场所。遭遇扫码付款要求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所有电子及纸质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