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假药诈骗遭要求屏幕共享
【标题】张某某遭遇假药诈骗遭要求屏幕共享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居民,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养老APP,被宣传可办理医疗保障服务。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并获取验证码配合开启屏幕共享。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随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服务项目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且已提供服务。双方对'安全账户'性质及资金流向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APP注册截图、通话记录及银行流水等证据。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未说明服务具体内容。仲裁员就'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真实性'进行重点质证
【仲裁结果】裁决认定公司虚构医疗养老公共服务场景,利用安全账户实施诈骗,责令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法律后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公共服务'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保存支付凭证及通讯记录。企业应规范经营,不得利用虚假场景诱导资金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