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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医疗养老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浏览医疗养老广告时,被自称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账号诱导添加好友。对方以医保报销为由,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并谎称需支付跨境医疗费用。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盗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虚假平台诈骗,要求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且自愿转账,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及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异常。申请人提交网贷提现凭证及与诈骗账号的对话截图,被申请人未能举证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款项,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第32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保报销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核实对方身份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向所谓'安全账户'转款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