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张某某通过网络平台遭遇诈骗,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张某某为退休人员,通过QQ接触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骗子,被诱导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平台。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QQ群中看到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人员发布高收益投资信息。对方以'保本理财'为名,引导张某某注册虚假投资平台账户,承诺年化收益率达30%。张某某按指示转入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遂报警。调查发现其资金通过网贷渠道转至境外账户,且平台未备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交易骗取资金,要求返还本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否认诈骗。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资金是否被非法转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仅提供模糊的所谓'合作协议'。仲裁员调取资金流向发现,提现后资金均转入未注册的境外账户,且平台无法提供有效交易凭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因轻信虚假宣传遭受财产损失,公司未尽核实义务,但因无法确认具体诈骗金额,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结合《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15条关于聊天记录的证据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金融机构资质。建议通过正规渠道理财,发现异常资金流转及时保存电子数据。平台运营需严格备案,否则可能面临合同无效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