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保健品诈骗资金被快速转移
【标题】张某某遭遇保健品诈骗资金被快速转移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诈骗纠纷,该公司以医疗养老、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地参加线下活动时,被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对方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收取约3.5万元费用,并承诺先返还部分资金。在要求下载指定APP后,张某某发现资金被迅速转移,遂立即报案。期间该公司以教育培训场景为幌子持续获取受害人信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实施诈骗,公司则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双方对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存在重大分歧,张某某提供转账记录和通话记录证明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支付宝转账凭证、APP下载记录及通话录音。公司未能提供服务合同或资质证明,张某某提交的证据显示资金转入与转出时间间隔不足24小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资质、伪造服务流程行为,支持张某某主张的诈骗事实成立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陷阱,建议核实机构资质并保留完整转账凭证。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第一时间报警,避免陷入教育培训场景中的连环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