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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冒充卫健委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卫健委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市网购用户,因医疗需求通过社交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以虚假医疗资质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新型养老医疗方案'广告,对方自称卫健委工作人员,称能提供特殊养生产品。通过电话沟通后,该公司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至虚拟币钱包。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已注销账号且无法联系,遂向平台举报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称已通过虚拟币完成交易且未收到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平台支付记录及通话录音,确认张某某转账时未核实对方身份。但发现该公司注册信息造假,且虚拟币交易记录显示资金未实际转入指定账户。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履约能力证明及交易凭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构成诈骗,判定其需全额赔偿损失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医疗广告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及工作人员身份。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支付并保留证据,虚拟币交易需注意资金安全。维权时可同步向网信部门举报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