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虚假贷款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虚假贷款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征信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后,被以'医疗养老贷款'为名诱导下载虚假APP。对方谎称需支付保证金至安全账户,通过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方式,促使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贷款项目不存在且资金已被快速转移,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非法占有目的,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该行为系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且已按流程处理贷款申请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人员的聊天记录、转账支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转与自身无关,仲裁委要求其说明资金去向,但未获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客户资金转移的过错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且部分证据链存在瑕疵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建议警惕'安全账户'等话术陷阱,涉及资金往来应保留完整支付记录。对于未签订合同的交易,需完善证据保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仲裁机构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