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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中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交友中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婚恋纠纷被冒充公司领导的诈骗分子骗取约3.5万元,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领导急需资金周转'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贷款APP并要求屏幕共享。在获得张某某银行账户信息后,李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通道,随后以'公司内部审批'为名要求张某某配合转账操作。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案件涉及银行流水及资金流向追踪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并非员工且未授权任何资金操作权限,认为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银行流水、第三方支付记录及虚拟币交易凭证,确认资金流向异常。经技术鉴定,涉案APP为仿冒软件。公司员工证言证实李某未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内部称呼及敏感信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承担30%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刑法》第266条,公司因未履行对员工身份信息的监管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对损失扩大存在过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熟人诈骗,建议对涉及资金操作的要求保持警惕。企业应加强员工信息保护,对异常转账及时核查。个人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完整证据链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