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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虚假婚恋APP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婚恋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因网络婚恋诈骗案涉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女子。李某以投资理财为名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分三次通过银行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入金。后发现APP无法提现且李某失联,遂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退款,但公司以未签订合同为由拒绝。因错过公安机关规定的72小时紧急止付窗口,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已履行告知义务,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承认APP由其运营但否认存在诈骗故意。仲裁员就电子证据真实性、平台责任认定等焦点问题展开调查,调取了平台注册信息及资金流向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资质、诱导投资等过错,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不完整,酌情判定公司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和资金监管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留存证据。企业不得利用婚恋场景进行非法集资,投资者应警惕'高回报'话术,遇账户冻结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