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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婚恋平台中奖被骗3.5万

【标题】待业者婚恋平台中奖被骗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平台为媒介实施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平台注册,谎称可获取高额回报。期间以'中奖领奖'为名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共转账约3.5万元。平台账户频繁通过第三方对公账户转款,张某某未能及时发现资金异常并错过紧急止付时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投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系合法注册,资金系正常业务往来。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及李某是否构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诱导转账。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资料,未能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第三方平台数据,确认资金被转入关联公司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核实对方职业资质,警惕'中奖'等话术诱导转账。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错过止付窗口。对公账户转款需核查交易对手资质,发现可疑交易应留存证据及时维权。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