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医保局骗取老人3.5万元被仲裁支持
【标题】冒充医保局骗取老人3.5万元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为冒充公职人员实施医保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通过招聘平台以医保报销为名,冒充医保局工作人员联系张某某。对方谎称其医保卡存在异常需配合调查,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伪造银行流水证明资金安全,后迅速将款项转移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虚构医保调查程序骗取钱财;公司辩称仅提供咨询未参与资金转移,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电子数据固定证据,审查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记录及银行流水。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转移与自身无关,且承认员工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行为,最终采信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证人证言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款项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手段,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企业应加强员工合规培训,防止被利用实施违法活动。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资金流向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