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索要安全账户充值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索要安全账户充值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仲裁,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诱导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医保报销为由,诱导其下载'某政务通'APP并提供身份证照片。李某通过屏幕共享功能展示虚假警报,要求将3.5万元转入'安全账户'以解除医保限制。张某某在APP截图和短信记录显示'对公账户转账'的提示下,通过手机银行向李某提供的账户转账2.8万元,后发现系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APP截图、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否认运营方与李某存在关联。仲裁委要求对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确认李某是否为平台认证用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且平台无法证明用户真实性,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医保报销'等话术陷阱,遭遇要求屏幕共享或转账至安全账户时应立即终止操作。电子数据固定要及时且完整,建议使用区块链存证技术保存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