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遭遇冒充公职人员非法集资骗局
【标题】大学生遭遇冒充公职人员非法集资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教育课程时,被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账号以'征信修复'为名添加好友。对方谎称其公司可帮助学生通过非法集资渠道获取教育补贴,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教育资金管理平台'APP。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参与'投资理财'项目,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且APP截图显示存在虚构政府合作资质的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APP操作记录可证明自愿投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是否构成非法集资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后台数据,确认张某某提交的支付记录与聊天记录存在'征信修复'等违规表述。公司虽提供部分交易凭证,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及资质文件真实性。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电子数据固定过程是否符合《电子数据取证规则》要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维权损失,认定其通过冒充公职人员、虚构政府合作事实方式实施非法集资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核实机构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电子数据需完整保存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发现骗局应立即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