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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微信被冒充领导索要费用致账户冻结

【标题】学生微信被冒充领导索要费用致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网络购物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线下街面参与丢包分钱活动时,被团伙诱导加入名为'退款理赔群'的微信群。群内成员冒充公司领导,以网络购物平台账户冻结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000元'解冻费'。张某某通过微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被申请人称转账系双方自愿民事行为,且未收到相关资金。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公安机关立案回执。被申请人未能提供与申请人存在真实业务关系的证据,亦未证明转账系正常商业合作。仲裁委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脱离平台交易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转账款项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9条关于民事责任承担条款

【分析启示】通过线下活动诱导实施网络诈骗具有隐蔽性,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发现账户异常冻结时,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跨境资金流转需警惕,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退款事宜。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