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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贷款专员骗取充值款被仲裁支持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骗取充值款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贷款专员职位,被安排至线下街面办理'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对方以贷款审批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并伪造贷款办理流程骗取信任。期间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方式将款项转移,利用假币调包手段掩盖资金流向,最终导致张某某损失全部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履行培训义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争议焦点在于企业是否存在监管失职及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所谓'贷款专员'的通话记录,核查了信用卡交易明细及电子数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无法解释资金多级拆分的合理性,也未能提供员工培训记录。仲裁员依据电子证据链认定企业存在管理漏洞,支持张某某部分诉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充值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标准,以及《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完善招聘审核机制,警惕冒充身份诈骗。劳动者应留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对于要求预先支付费用的贷款业务,务必核实资质并保留完整证据链。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