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虚假身份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虚假身份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接触,因合同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李某。李某以金融机构合作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QQ点击虚假链接签订教育培训合同,承诺可获取高额理财收益。张某某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平台无法提供实际服务,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否认存在虚假身份及合同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招揽客户。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交易真实性,且承认未核实合作方资质。张某某提交的账户异常截图与合同文本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法定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定撤销权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诱导,核实合作方资质需尽到审慎义务。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现金交付引发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