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引争议
【标题】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引争议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微信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参与高收益理财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兼职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理财项目广告。对方冒充客服人员,以'先垫付后返佣'为诱饵,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信息。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联系到该公司,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并要求返还资金;公司称该员工系个人行为且已离职,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作为证据。公司提出申请案件串并,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员工身份。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确认微信账号注册信息与公司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用身份实施诈骗的行为,但考虑到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协议且存在轻信他人之过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身份核验要求
【分析启示】学生群体需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办理业务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用人单位应完善员工身份认证制度,避免被用于非法活动。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