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大学生遭遇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大学生遭遇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大学生遭遇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实习生,因涉嫌网络诈骗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便利店遭遇自称公安人员的骗子,称其账户涉及犯罪需缴纳'保证金'。对方提供虚假APP界面,诱导其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发现账户异常,遂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账户被冒充用于诈骗,要求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账户仅用于正常业务,未参与任何诈骗活动,且转账系个人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出示虚假APP界面截图、二维码收款记录及异常账户流水;公司提供账户开户资料及交易明细。经核查,诈骗分子通过伪造警官证实施身份冒充,资金流向显示存在多级拆分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20%赔偿责任,认定其未尽账户监管义务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165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用人单位应履行必要的风险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企业需加强账户使用监管,警惕异常转账行为;个人应核实对方身份,避免轻信'公检法'名义的转账要求,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