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客服骗学生退款3.5万元遭拒
【标题】冒充客服骗学生退款3.5万元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教育培训纠纷申请仲裁,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以虚拟币投资退款为由诱导其进行多级资金拆分操作。张某某在未核实平台资质情况下,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公司未开展相关业务,遂要求退款并保留了全部沟通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客服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交易存在真实业务场景,资金拆分属正常操作流程,且未收到转账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多级账户流水。公司未能提供业务真实性证据,仲裁委认定其存在虚构交易场景的嫌疑,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部分证据链存在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短信诱导投资,核实平台资质后再进行资金操作。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对于要求脱离官方平台交易的所谓客服,需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