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虚假医疗项目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虚假医疗项目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医疗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公司医疗项目专员职位。面试时,公司工作人员冒充贷款专员,称可提供跨境医疗养老服务需先垫付费用。张某某按指示通过二维码向公司指定账户转账2万元用于采购虚假医疗设备,后又因要求提供验证码而追加转账1.5万元。公司承诺返佣却始终未兑现,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医疗资质且业务均为虚构,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往来,张某某参与前已知悉项目风险,且部分资金用于公司运营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的电子数据固定记录,审查了社交平台招聘信息、二维码收款记录及短信截图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承认曾要求员工提供验证码用于境外账户操作。仲裁员要求双方就'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进行举证,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系统性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垫付的全部3.5万元费用,并承担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异常要求。涉及跨境资金流转需特别注意账户安全,电子数据固定可作为关键证据。要求提供验证码等操作可能涉及新型诈骗手段,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