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客服诱导老人虚拟币转账遭拒赔

冒充客服诱导老人虚拟币转账遭拒赔

【标题】冒充客服诱导老人虚拟币转账遭拒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贷款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称其征信异常影响贷款审批。对方谎称需通过虚拟币转账刷流水解冻账户,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金融助手'APP。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张某某分三次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且账户被冻结,方知被骗。期间曾多次尝试联系所谓客服,但始终无法取得有效沟通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遭遇电信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与张某某建立服务关系,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1.公司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张某某是否存在重大过失 3.虚拟币转账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听证会,张某某提交了12份通话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截屏。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系统操作日志,但未能提供与张某某直接沟通的证据。仲裁员实地走访张某某住所,确认其确为老年群体,且多次要求其提供身份验证信息未果。最终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启动调查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资质需自行承担30%损失,退回约2.45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48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第32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征信异常'等话术陷阱,遭遇诱导转账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企业不得借机违规操作金融账户,公民应增强对虚拟币等新型支付方式的风险防范意识。维权时应注意收集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仲裁机构提交材料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