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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投资老师诱骗老人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投资老师诱骗老人3.5万元

【基本信息】案件涉及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精准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被牵连,案由为涉嫌合同诈骗及民事责任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理财'为名诱导其投资。李某通过伪造的贷款审批通过截图和虚假的对公账户信息,要求张某某开通屏幕共享功能操作转账,最终约3.5万元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以平台未尽审核责任为由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认为李某利用平台进行精准信息诈骗;平台方则称李某为自主注册用户,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及虚假信息传播。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及屏幕共享功能使用日志;平台方质疑电子数据真实性但未能提供反证。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用户实名认证流程及风险提示义务履行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有效核实用户身份信息,需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追回部分资金但未全额返还。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平台中的投资陷阱,建议平台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投资者应核实资金流向及对方履约能力。电子数据固定成为维权关键,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