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冒充公职人员骗转虚拟币遭追责
【标题】大学生被冒充公职人员骗转虚拟币遭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因征信问题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遭遇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是'国家征信管理局'的电话,对方谎称其征信存在违规记录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通过伪造政府公文和冒充工作人员身份,诈骗分子诱导张某某将钱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期间通过'征信修复'话术获取信任,先返还800元小额资金后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在未核实的情况下,使用公司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被骗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其受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其已尽到入职培训义务,且转账行为属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虚拟币交易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质疑证据真实性但未提供反证。仲裁员通过技术核查确认通话记录与虚拟币交易时间吻合,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165条关于欺诈行为及侵权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骗局,核实官方渠道信息。用人单位应加强入职培训,完善资金监管流程。遭遇电信诈骗需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