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构征信修复骗局员工被骗万元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征信修复骗局员工被骗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被申请人公司为虚构征信修复服务的非法组织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商业街被自称征信修复顾问的人员以'可快速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为名吸引。对方通过伪造公司资质文件,以需缴纳3.5万元服务费为由要求转账,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分三次支付共计1.2万元后,发现所谓'某科技有限公司'并无工商注册信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网络借贷服务,属民事合同纠纷,且已提供所谓'服务成果'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支付宝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发现收款账户实为个人账户且无公司授权。公司未能出示实际服务协议及征信修复相关资质,电子数据鉴定确认对话内容存在伪造痕迹。庭审中双方对服务真实性产生激烈争议,仲裁委采纳电子数据固定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1.2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非正规渠道征信修复骗局,保存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企业主应避免参与虚假征信业务,如发现员工受骗应及时协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