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应聘遭遇高收益诈骗案
【标题】求职者应聘遭遇高收益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市招聘市场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被卷入虚假投资平台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应聘后被安排与所谓'投资导师'王某进行线上沟通。王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引导张某某在虚假投资平台注册并充值入金。期间通过伪造的短信截图和假币调包手段,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平台实际为王某个人操控的虚假账户,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核实王某身份即提供联系方式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招聘人员资质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王某系独立第三方,已尽到基本审核义务,且张某某存在过度信任对方的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王某的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假币实物。公司未能提供王某身份核实记录,对平台真实性亦未作有效抗辩。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认定公司存在选人用人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67条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条款,认定公司选任过失与诈骗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与岗位真实性,警惕'高收益'话术诱导,对要求转账的异常情况要留存完整证据链,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