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遭遇非法集资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大学生求职遭遇非法集资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招聘为名卷入非法集资活动,造成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面试时被承诺月入1.5万元并参与'高回报理财项目'。入职后,公司以'内部融资渠道'名义要求其通过电商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操作。期间多次收到要求下载虚假理财APP、填写验证码的指令,直至6月发现公司已被立案调查,涉案账号已被封停方察觉被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理财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报警处理,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应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APP注册信息及电商平台交易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其存在系统性欺诈行为,且转账行为与公司业务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返还张某某全部财产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求职需警惕高收益承诺,核实企业资质与项目真实性。涉及资金往来应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及时通过第三方平台冻结账户并报警维权